来信内容
姓  名:
信件编码:
3847
来信时间:
2017-02-05 15:05: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开具无房证明事宜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杨凌江南印象小区购买一套商品住宅房,售楼中心说现在开始收集业主资料准备办理房产证,需要在贵单位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开具无房证明,不知道前来办理需要本人带什么证件,我户口不在杨凌。请问如何办理,在哪个科室办理,办公时间以及所需材料告知我。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2-09 00:00:00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你好,开具房屋信息证明在杨凌示范区凤凰路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101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关系证明3.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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