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矿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近期,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审议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土地、矿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示范区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矿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自然资源局党组根据《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起草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土地、矿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接地气、可执行、可操作,自然资源局党组专门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省委、党工委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土地、矿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督导检查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求自然资源系统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和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等六个方面的事项,填报《专项治理排查问题统计表》,7月底前要建立本科室(单位)牵头负责的排查梳理工作台账,8月20日前要对排查梳理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科学研判,逐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排查梳理问题整改台账,为整改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