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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08 11:55

2019年8月12日至10月4日,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推进,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要求4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持,分4个小组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检视剖析了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确定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召开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领会了《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吴辉副书记在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工作会上的讲话》,要求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和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杨陵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和审议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巡察整改清单,逐项问题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间和整改措施,以严实深细的作风,过硬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一是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一次跟踪督导,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局党组书记能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人员当场予以警示约谈,促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每周到责任科室现场督导,逐项逐条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查看整改工作支撑材料,并对整改工作给予相应的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落实。截止目前,对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10个主要问题、27个问题表现,已组织完成了四个方面、9个主要问题、23个问题表现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认真、不深入,尤其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学习抓得不紧,党组工作汇报通篇未提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印发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到了重点学习内容。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学习,局党组已组织集中学习3次,党支部已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0次。同时,加强了对学习的督查检查,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1次,保证了学习效果,加强了学用结合。

2.学习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通报流于形式,未结合示范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现状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了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通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批示指示要求进行再学习,始终做到了直面问题,举一反三。二是组织召开自然资源系统警示教育会议1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3.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不严格,不按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个别领导干部私下打听巡察工作情况,部分工作人员违规泄露谈话内容,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时存在一人填写多张测评表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人员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规矩意识和保密意识。

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自然资源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

1.土地复垦工作推进不力,五泉镇、揉谷镇重点示范镇建设申报批准了三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的土地复垦任务至今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

拟定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清理检查有关问题的请示》,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审批。待审批后,计划通过归还指标和申请撤销的办法对三期增减挂钩问题进行整改。

2.闲置土地清退工作进展缓慢,《明察暗访看民生》节目曝光全区僵尸企业、烂尾工程、撂荒大棚占用土地上千亩。

整改落实情况:

提请管委会同意,注册成立了杨凌鑫诚不动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2019年以来已通过收储、重新约定开工、招商盘活、司法拍卖等方式盘活收储低效闲置土地1177.77亩,2020年计划盘活不少于1000亩低效和闲置土地,不断提升全区土地利用率。

3.对非法采砂监管执法不力,《扫黑除恶》电视专访曝光,杨凌示范区成立以来未批过1个采砂点,但非法采砂问题一直存在,直到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才关停了长期在渭河北岸违法采砂的13个采砂点。

整改落实情况:

对全区非法采砂问题开展了1次回头看,全面完成了违规砂石点的清理取缔工作。拟定了《关于在全区设立零售堆砂场的意见》,协调示范区城投公司在全区范围设立3个零售砂石点,切实解决了群众用砂难和买砂远的问题。

相关制度不健全,党组的核心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局党组无议事规则,党组民主决策氛围不浓,党组会议记录未见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情况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局党组会议,修订印发了《局党组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了局党组会、支部会议和局务会的议事范围和内容,将自然资源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印发了《局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与杨陵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安排党建工作2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汇报1次

3.局党组未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不经常,学习效果不明显,党组成员对党组职能职责不熟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内容不掌握,党务知识测评正确率仅为54%。

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印发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学习。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次,党员领导干部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每周三下午确定为集体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努力营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干部”氛围。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干部工作不严肃,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

1.局党组不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1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调整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人事组织审查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坚决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

2.主要领导对内部教育管理认识存在偏差,未建立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干部管理主要靠个人自觉,单位内部管理比较混乱,个别职工有参与非法采砂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2019年还出现1名职工涉恶犯罪被移送司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执行考勤考核、请销假等制度宽松软等问题,局党组书记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了深刻的检讨,并要求杨陵分局加强对干部职工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再发生。二是对揉谷国土所一名临聘人员和杨陵区土地监察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的问题,局党组已对杨陵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警示约谈,该临聘人员已被组织开除,该工作人员已被司法部门处置。三围绕局机关内部管理,修订和完善了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和干部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了用制度规定管事,用制度规定管人。充分发挥了“三项机制”的作用,为自然资源系统3名表现优秀的干部,提请组织部门进行了职务职级的晋升,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不能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很少召开,“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多以行政会议为主,以政代党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彻底杜绝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事等重点工作。

2.对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党组聚焦力、向心力不强,2016年至2018年仅发展了一名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了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以及重大创新理论成果的宣传,培养确定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不断注入党的新鲜血液。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讲党课流于形式,党课内容偏离主题,个别同志甚至将与同志的思想交流当做讲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8次,召开支部会议2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

4.谈心谈话制度不落实,局党组成员对干部职工个人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了解、不掌握,对干部职工日常关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修订和完善了《局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干部加强了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做到了对困难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干部常关注、勤关心、多帮助。

对作,形式主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局党组抓作风建设主动性不强,2017年度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不力,未见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交流研讨材料,活动安排与机关会议记录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

明确了1名局党组成员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1次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查摆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遵守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要求逐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部门形象。

2.2018年示范区政风行风测评中,在行政执法序列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落实情况:

主动征求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各包抓部门在项目用地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土地报批、土地征收资金拨付和被征地农民社保等工作,确保了上合组织培训基地、万达广场等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将申请不动产登记材料由过去平均7件核减为平均4件,优化压缩了2个登记环节;将企业办理一般登记业务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在当天办结;对已完成房地一体落宗的个人二手房交易和抵押登记业务做到“立等可取”,方便群众办事。

3.工作作风漂浮,在征地工作中,提前协商谋划不足,仅下发征地通知书,未就征地赔付标准、用地审批情况、征地资金、启动资金等实质性问题进行明确,影响征地工作进度。

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深入调研被征地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拟定了《关于调整杨凌示范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见》,正在提请管委会审定;青苗和地面附著物补偿标准正在征求区政府和各镇办的意见,切实维护被征地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土地征收工作中,加强了与区政府及各镇办的协调沟通,做好政策指引和资金协调,保证了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纪律建设方面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局党组未按照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台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日常性的监督检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对个别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不掌握、不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

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台账。加强了对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用好“四种形态”,让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筑牢防止了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2.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不到位,未做到“四个亲自”,未按要求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会议1次。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未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未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开展谈心谈话1次,时刻提醒和纠正他们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督促检查1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纠正。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依然存在。

1.日常办公支出不规范,存在采购管理不严格、支出手续不齐全、报销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了《办公用品申领》和《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彻底杜绝了支出手续不齐全、报销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等问题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不严格,超标准接待依然存在,单位职工2011年出国借款54000元,未报销也未还款,在单位借款挂账至今。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和完善了《局接待制度》,杜绝了超标准接待问题发生。对单位职工2011年出国借款54000元问题,已督促提醒其按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报销,并将借款归还财政。

3.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禁而未绝,无依据违规支出马拉松活动补贴3200元,超标准为4名参加省厅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的人员支出服装费7712元。

整改落实情况:

对马拉松发放补贴3200元的问题,已查明相关规定,符合政策要求;对超标准支出服装费的问题,已查明相关规定,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超出标准之外的5712元,并上交财政。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

政治意识不强,巡察指出的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

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巡察时发现的6个问题线索,该局只整改了4项,杨凌邰城印刷厂和杨凌康秦置业变更土地用途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杨凌邰城印刷厂和杨凌康秦置业变更土地用途的问题进行了再研究,并组建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剩余2项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二是结合问题实际,工作专班已扎实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正在分析问题的症结,下一步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坚决处理到位。

(五)扫黑除恶工作方面

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到位,专项排查工作不深入。

1.对砂石开采、土地整理的规范化管理、重点领域监控未建立长效机制,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事中事后和源头监管,建立健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责任制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交处置办法》《行业治乱滚动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行业管理漏洞通报反馈机制》和《自然资源领域动态监管机制》等行业监管规定和制度,努力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和涉乱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2.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不实不细,对单位职工是否充当“保护伞”问题深挖细查不够,被中央督导组作为线索进行移交的本单位职工涉恶线索未排查出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检举公告》,设立了举报箱,正在组织对自然资源领域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林业等项目进行自查;对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是否涉黑、涉恶、涉乱和是否参与保护伞等问题进行集中检举。二是召开了1次警示教育大会,把治理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三、巩固巡察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党工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成果。

(一)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聚焦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第三次国土调查和保障服务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二)坚持不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三)持续巩固不断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着力解决老问题、难问题,对自然资源局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二是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践行党工委“3631”方略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促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33163

电子邮箱:329998590@qq.com

 

 

中共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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