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提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自觉抵制“节日腐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事项。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五、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餐饮浪费,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八、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
九、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和国家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十、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等。
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要绷紧廉洁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以“廉”心、守初心,相互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029-87033163
中共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