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0〕52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进行预警,现结合杨凌实际,就贯彻落实2010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全省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双保工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和主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进行预警,督促示范区管委会及杨陵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将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重点对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排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摸清底数。清理排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地核查,并据实填报有关报表,确保有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整改查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纳,分清类别和性质,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违法情节轻微、能自行纠正的问题,要争取主动,及时予以纠正,纠正后不再予以立案或免予处罚;对应立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立案,并依法处理到位。要加强对违法违规现场的整治工作,将需要问责的问题尽量解决在整改纠正阶段。
(三)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针对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反映出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找原因,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土地问责制,促进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要健全动态巡查和全程监管等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土地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四)督促落实督察整改意见。对国家土地西安督察局2010年审核督察以及卫片执法检查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督察意见整改到位。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从2010年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动员大会,制定行动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省厅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全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管辖区域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清查: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经过批准,供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征地补偿是否落实到位,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违法用地是否依法查处到位。在清理清查基础上,要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逐宗进行定性,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进行归档整理,档案内容须有详细的用地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做到“一地一档”。
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针对清理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查清事实,主动纠正,避免在明年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因违法用地数量增加而导致政府领导被问责的情况发生。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清理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分别向示范区管委会和杨陵区政府汇报。杨陵区国土资源局要于11月10日前将总体自查情况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示范区局。
(三)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行为;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责任。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对全区清理清查及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排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纠正整改到位。杨陵区国土资源局要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和新开工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示范区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迅整行动。为加强土地督查预警行动的领导,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王宁岗为组长、副调研员吴三民和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蕴华为副组长的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全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
(二)依法查处,规范管理。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整改不力的,将暂停农用地转和土地征收审批。对在本次预警行动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整治查处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展情况,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随时分别向示范区管委会和杨陵区政府汇报,并报送省厅。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结束后,要将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行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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