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0〕2号)要求,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活动。一是积极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重点对示范区2007年以来所签订的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进行了认真清理。根据省厅要求,将2007、2008年签订的所有出让合同补录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目前正在录入2009年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对工业用地预审进行了清查。三是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摸清了企业用地的开、竣工及投资强度等情况,对未履行出让合同约定的企业和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理。四是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加强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土地合同和土地预审管理,确保专项清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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