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自2008年10月份开展以来,在多方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陕西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省厅和示范区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规定的技术路线,结合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杨凌农业示范区特殊的历史使命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不同于其它工业、经济、高新开发区的特点,对示范区成立后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投入产出状况、土地管理绩效和土地供应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分析,作出了客观反映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现状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成果。
省厅专家验收组希望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突出示范区的特点,对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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