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工作纪实

杨凌作为中华农耕文明的发祥地,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按照“严起来”的耕地保护总要求,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着力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采取压实责任、强化宣传、严肃查处、疏堵结合、质量提升等措施,切实保障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牢固树立增存并举、存量优先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强化领导,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

一是坚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耕地保护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二是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国土变成调查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明确耕地保护范围和地块,层层夯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三是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示范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杨陵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耕地保护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日,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和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国土所长讲法活动。针对村级新任干部普法实际,在杨陵和大寨街道办组织开展了“国土所长讲法”活动,增强基层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认真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针对杨陵区揉谷镇产业路两侧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突出的情况,组织沿线涉农企业及村组干部开展了耕地保护暨执法监察“以案说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区涉农企业及基层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强化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一是夯实巡查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因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综合利用卫星遥感、卫片执法等科技手段及时获取违法用地线索。同时,坚持每周2次定期巡查,对高发时期、重点区域随时机动巡查,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三是坚持从严查处。针对顶风作案问题,敢于亮剑执法,“零容忍”依法拆除,对7月3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2个新增问题图斑,已全部依法拆除复耕到位;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反馈的2个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已拆除复耕到位;对国家督察西安局反馈的疑似挖田造湖问题,已核实整改并恢复耕种。
强化保障,切实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

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束性作用。以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龙头,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认真开展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促进设施共建共享。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在项目选址时提前介入,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针对杨凌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情况,实行计划跟着项目走,保重点项目、保民生项目,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三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按照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启动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强化建设,不断促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以来,全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投入资金1476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1万亩,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建设任务。二是积极推广耕地质量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技术。制定了《杨陵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021年全区实施秸秆还田1.15万亩、增施有机肥1.6万亩,耕地质量等级逐年提升。三是积极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杨凌始终坚持立足国家队定位,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积极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组建成立了中国杨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创新中心,注册登记了中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团,深化区校融合和科企融合,聚集整合耕地治理及质量提升科研力量,研究和转化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成果,大力应用和实施推广高标准农田项目,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样本。
强化节约集约,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率
一是积极推进“亩均论英雄”。坚决杜绝向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等落后产能项目供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2021年以来共否决了石膏板、水溶肥、钢构等6个不符合杨凌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入区,否决了不符合产业布局的3个产业化项目入区,核减了10个工业项目200亩用地。二是扎实开展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0年以来,通过加快规划审批、提供开工承诺书、规划用途调整、参与法院拍卖、招商引资等措施,先后盘活37家企业用地,盘活和处置低效闲置用地2556.3亩。三是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1年,杨凌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4004亩,位居全省第二;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111亩,并列全省第一。同时,结合杨凌实际,拟定了《杨凌示范区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提升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文/董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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