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本区“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4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本区国土利用情况。现将本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72.46公顷(41587亩)。其中:水浇地2759.39公顷(41391亩),占99.53%;旱地13.07公顷(196亩),占0.47%。耕地主要分布在揉谷镇和五泉镇,占示范区耕地的69.8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83.79公顷(35757亩),占示范区耕地的85.9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47.62公顷(5214亩),占12.5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41公顷(306亩),占0.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7公顷(21亩),占0.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9.27公顷(289亩),占0.69%。
(二)园地1664.38公顷(24966亩)。其中:果园1540.86公顷(23113亩),占92.58%;其他园地123.52公顷(1853亩),占7.42%。园地主要分布在杨陵街办、揉谷镇和五泉镇,占示范区园地的94.61%。
(三)林地2403.58公顷(36055亩)。其中:乔木林地189.84公顷(2848亩),占7.90%;竹林地0.10公顷(2亩),占0.004%;灌木林地1.90公顷(29亩),占0.08%;其他林地2211.74公顷(33176亩),占92.02%。林地主要分布在揉谷镇和五泉镇,占示范区林地的74.45%。
(四)草地158.77公顷(2381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1公顷(24亩),占1.01%;其他草地157.16公顷(2357亩),占98.99%。草地主要分布在杨陵街办和李台街办,占示范区草地的59.09%。
(五)湿地176.01公顷(26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示范区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李台街办和揉谷镇辖区内渭河两岸。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523.57公顷(67854亩)。其中:城市用地3038.92公顷(45584亩),占67.18%;建制镇用地211.08公顷(3166亩),占4.67%;村庄用地1192.44公顷(17887亩),占26.36%;采矿用地20.94公顷(314亩),占0.4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0.19公顷(903亩),占1.33%。
(七)交通运输用地835.11公顷(12526亩)。其中:铁路用地120.13公顷(1802亩),占14.39%;公路用地474.03公顷(7110亩),占56.76%;农村道路240.95公顷(3614亩),占28.8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0.10公顷(7801亩)。其中:河流水面311.21公顷(4668亩),占59.84%;坑塘水面64.15公顷(962亩),占12.33%;沟渠72.42公顷(1086亩),占13.92%;水工建筑用地72.32公顷(1085亩),占13.9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李台街办和揉谷镇,占示范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7.1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本区国土利用情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作为全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站在维护粮食安全的高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持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杨凌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