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问题,保障群众利益,经我局研究,拟按照《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对田园新都市1#、6#、7#、8#、10#、11#、12#共七栋住宅楼(不含1#、10#、11#楼1-2层底商部分)符合规划的部分先行核实,并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按照规划管理的有关程序,现向广大业主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征询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公示期内(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29-87033163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东段路北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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