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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临时出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14:59

杨管土租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租5幅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宗地基本情况

编号位置面积(亩)用途年限(年)租金起始价(元/亩.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1

水运西路以东、永安路以北、西农苗圃以西

6.06

机械停放

2

3000

3.03

2

胡家底村以北、华电厂区以南、性环路以东

35.8

机械停放

2

3000

17.9

3

五泉镇除张村107省道东西两侧(农用地)

100

种植

2

1000

10

4

大寨卫生院以东、东卜村坟地以南

2.43

建筑材料存放

2

3000

1.215

5

高铁以北、观光路以西、南崖村庄道路以南

3

工程机械、设备停放

2

3000

1.5

二、挂牌出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竞租人范围

杨凌示范区范围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在示范区有土地违法行为或者闲置土地的除外)。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出租人向申请人发放《竞租资格确认书》。报名资格确认前,申请人须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五、出租人按照竞租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100元/亩.次),以最高挂价竞租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土地租赁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签订《土地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

七、出租成交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与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定《土地租赁合同》。

八、竞租成功后,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期满,租赁人恢复土地原貌后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成功的申请人,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九、本次挂牌出租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租文件。申请人可在自然资源局领取。

十、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102484438904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杨陵区支行

账 号:61050163630800000431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704036601201000142450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

账 号:20361040300100000099581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联 系 人: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87082644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