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廉洁提醒函
示范区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提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各项规定,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及合作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违规公款报销个人祭祀费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人宴请、住宿、购物、旅游等接待安排。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和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公款吃喝、宴请、隐秘聚会或使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七、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不当言论和敏感信息。
八、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擅自脱岗离岗。
十、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
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要绷紧廉洁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以“廉”心、守初心,衷心祝愿大家过一个廉洁、绿色、文明、低碳、节俭、安全的清明节!
监督举报电话:029-87033163
中共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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