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精准掌握非法占用耕地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切实防范执法履职风险,2026年10月16日,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题学习会议,全体执法人员及业务骨干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研学“两高”司法解释核心条款,结合日常耕地巡查、违法处置、案件办理等一线工作实际,围绕执法权限界定、现场处置规范、整改认定标准、合同效力判定、取土定性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业答疑,逐一厘清执法边界、纠正执法误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流程。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明确司法解释与行政执法法定依据的适用区别,明晰耕地违法制止、现场管控、整改处置、风险评估等规范化操作要求,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实操难题,夯实了依法管地、依法护地工作基础。
会议对下一步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化法规学习,筑牢法治根基。全体执法人员要持续深学细悟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司法解释,熟练掌握条款内涵与适用情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规履职专业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压实工作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巡查制止、现场处置、整改核查等工作,严守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所有执法活动合法合规、程序闭环。三是严守履职底线,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对标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履职追责规定,深刻把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履职问责标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决杜绝履职不严、监管缺位、失职失责等问题。
下一步,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持续强化耕地常态化监管,从严整治各类违法占地行为,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力保障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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