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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张涛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陕0403执恢53号,张涛名下位于杨凌示范区常乐路西段南侧鑫苑·阳光尚都14号楼2单元1层101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陕(2016)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1399号)所有权归赵建省所有。因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未收回,现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29-87035312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