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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雅丽、汤庆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孙雅丽、汤庆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陕0403执恢27号,陕(2016)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2002号、陕(2016)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2003号,(房屋所有权人孙雅丽、汤庆安)登记房屋被依法处置,因不动产权证书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