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公告)〔2025〕第0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杨凌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9-87015312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杨陵区揉谷镇光明村农民集体 | 土地 | 杨陵区揉谷镇光明村学校旧址 | 610403203203JB00001W00000000 | 2323.89 | 教育 用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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