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夏家沟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杨凌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9-87035312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备注 |
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夏家沟村农民集体 | 土地 |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夏家沟村 | 610403001018JA00009W00000000 | 9334.99 |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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