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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预告登记” 是什么?

全面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筑牢交易“防火墙”


【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预告登记,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房产交易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简单的说,就是在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权利人书面同意无法再次交易。

【什么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不动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思是说,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

【什么是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通常在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都是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不能出不动产证,只有预告登记证明。如果要办贷款,就需要用到此房屋去作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给抵押权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张抵押物的凭证,就是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用这张证明来证明此房屋是抵押给抵押权人的。

【什么是存量房预告登记?】

存量房预告登记是指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及房改房,在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的情况下,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预告登记。

【哪些情形,可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我们生活中,哪些情形可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呢?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a) 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b) 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c)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d) 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费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的规定,免收不动产预告登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