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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负责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5)负责组织示范区的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和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以及全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示范区矿产资源工作;
  (7)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专项费用的使用;
  (8)负责示范区土地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杨陵分局开展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11)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审查审核全区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1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性质及构成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是示范区管委会所属的行政部门,部门下设局属事业单位三个: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只设一套帐,人员、资产由局机关统一管理。目前,实有行政人员4名,事业人员3名。根据实有人员数量和日常业务情况,对财政预算收支进行测算,编制了工资福利、公务经费及专项经费等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是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为13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3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公共预算拨款和2015年相比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0万元,是省国土资源厅支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将给予3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

二是按照经济分类科目,2016年预算总支出为269.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12.9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5.0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万元。我局实有行政人员4名,事业人员3名,以201511月工资为基数,测算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个人和家庭补助、工会会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12.94万元,和去年相比有所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行政运行所需的各类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1.1万元,比2015年有所下降;公务经费支出为11.1万元,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基本支出为23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和去年相比有所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万元,和2015年比较有所下降。

二是项目支出为30万元。和2015年比较增加,原因是根据中省要求,2016年将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建设用地审批图形辅助审查系统。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以2015年为参数,公务接待预算为4万元,和去年相比降低;公务用车预算6万,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2016年增加了因公出国预算,为5万元。

会议费预算为0.5万元,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是各类审计、督察及上级业务工作检查召开会议所支出的费用;培训费支出为2.5万元,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根据中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