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兴团、何敏燕持有的房产权证遗失(房产证号:陕2016示第0001372号),房屋坐落于公园路乡园小区A座3-401户。权利人申请补发证书。现对以上房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对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