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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杨凌示范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听证会的公告

 

 

杨管国土听告字〔2018〕1号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举行杨凌示范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对杨凌示范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4时。

二、听证会地点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杨凌示范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

四、听证参加人

(一)杨陵区境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参加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提出申请时,需所在单位、组织出具证明,并附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听证的,需指定听证会代表,人数限定1人,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3.申请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听证会代表请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6时前向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4.凡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参加听证会和不按时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听证代表视为放弃。

(二)听证会须知

1.已提交申请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地原则,对杨凌示范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注:有意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自行前往,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邓忠谋    联系电话:029—87012335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