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 / 正文

耿志刚房产权证遗失公告

耿志刚房产权证遗失公告



因耿志刚持有的房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于杨陵区后稷路百货公司综合楼一层30号,权利人申请补发证书。现对以上房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对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