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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亚兰、赵红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马亚兰、赵红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我局依据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324执恢50-1号,已经办理坐落于杨凌示范区城南路以南、邰城路以东棠樾湖居6幢4单元1层107号(不动产权证号:陕(2018)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1454号、陕(2018)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1455号,原房屋所有权人为马亚兰、赵红伟)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