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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卫卫、彭紫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董卫卫、彭紫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403执707号,陕(2019)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2333号,(房屋所有权人董卫卫、彭紫莹)登记房屋被依法处置,因不动产权证书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