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陕0829民初302号,李永峰、陈文静名下位于杨陵区农科路南段德馨园A3幢4单元2层西南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杨房权证杨陵区字第S20141298号、杨房权证杨陵区字第S20141299号)所有权归李永峰所有。因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未收回,现对李永峰、陈文静持有的杨房权证杨陵区字第S20141298号、杨房权证杨陵区字第S20141299房屋所有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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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