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项目公示
(2024年1-11月)
温馨提示: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敬请购房人自行对照后,尽快收集资料,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28日
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项目公示
(2024年1-11月)
温馨提示: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敬请购房人自行对照后,尽快收集资料,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