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尊敬的各安置小区业主:
目前邰南小区、邰北小区、永安小区、大寨小区、五泉小区二期、锦绣花城六个安置小区首次登记已经完成,具备为各住户办理转移登记(房屋权证)条件,为切实维护被拆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各业主积极向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由我中心会同示范区房征办审核后办理产权证书:
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房屋安置协议。
二、资料提交地点:
政务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A13、A14)
房征办:029-87033065
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029-87035312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