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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关于安置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尊敬的各安置小区业主:

目前邰南小区、邰北小区、永安小区、大寨小区、五泉小区二期、锦绣花城六个安置小区首次登记已经完成,具备为各住户办理转移登记(房屋权证)条件,为切实维护被拆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各业主积极向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由我中心会同示范区房征办审核后办理产权证书:

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房屋安置协议。

二、资料提交地点:

政务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A13、A14)

房征办:029-87033065

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029-87035312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