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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临时出租公告

杨管土租告字〔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租1宗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约(亩)

宗地现状

出租

用途

租期(年)

起租价

(元/亩.年)

竞租保证金

(元)

1

陕西三八妇乐厂区以南,河提路以北,中兴林产项目以东,新桥路以西

10

现状出租

仓储、

堆场

2

5000

50000

二、挂牌出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00时至2026年8月11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竞租人范围

杨凌示范区范围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在示范区有土地违法行为或者闲置土地的除外)。

四、竞租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6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出租人向申请人发放《竞租资格确认书》。报名资格确认前,申请人须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五、出租土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并计算租金。出租人按照竞租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100元/亩.次),以最高挂价竞租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土地租赁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签订《土地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

七、出租成交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与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定《土地租赁合同》。

八、竞租成功后,申请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期满,租赁人恢复土地原貌后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成功的申请人,竞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九、本次挂牌出租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租文件。申请人可在自然资源局领取。

十、竞租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704036601201000142450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联 系 人:高朝国 、郭锐

联系电话:029-87082644

0729临时出租用地.pdf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