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强化宣传培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和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教育部门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地质安全评估和砖瓦厂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任务
(一)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和治理。一是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险情巡查检查、监测和值班制度。汛期期间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妥善处置。暴雨期间要督促乡(镇)组织村有关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险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积极与气象部门共同推进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二是加强重要地质灾害治理点治理工作。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治理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彻底消除隐患。
(二)中小学校舍、居住区等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地质安全评估工作。根据杨凌地质情况,聘请专家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中小学校舍、居住区等地质安全进行评估,为工程建设奠定基础。
(三)无证砖瓦厂违法生产行为的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遏制因违法生产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违法违规取土和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房屋,严格对无证砖瓦厂的违规生产进行排查整治,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治理行动。认真落实《杨凌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严格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和治理力度。
(三)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6月10日,作为示范区国土资源“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我们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杨陵区政府门前东侧设立咨询点,在康乐路悬挂宣传横幅。
四、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陕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域及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贯穿于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究
结合杨凌实际和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时间、内容等安排部署与省国土资源厅和示范区安委会的实施方案一致。认真对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
(二)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易发区的检查和提前防范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治理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
通过“三项行动”的开展,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等制度和措施,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做好中小学校舍和居住区等地质评估,防止砖瓦厂不安全生产隐患。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确保取得实效。
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关键在认识。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 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