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管委会部门(单位)2017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国土资源局 分管领导:陈亚平 责任人:张 忠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核心指标 | 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任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 ||
省考指标 | |||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 (45分) | 追赶超越指标 | 主要经济指标(5分) | 固定资产投资二、三、四季度累计完成0.1亿元、0.2亿元、0.4亿元。 |
重点项目建设(5分) | 续建项目3月底前复工建设;新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 | ||
资金争取(5分) | 争取资金220万元、440万元、660万元、880万元。 | ||
招商引资(5分)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7500万元、12500万元、12500万元、17500万元;引进0.5亿元以上项目1个。 | ||
分季度(共15分,每项5分) 完成新开工项目的土地供应、清理和交付工作;供应土地200亩、500亩、450亩、450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5000万元、5500万元、4500万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一季度(15分) 积极推进斜上等8村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试点工作,争取工作经费,制定实施方案。 二季度(共15分,第一项3分,其余每项4分) 围绕示范区发展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征求示范区各项目包抓部门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完成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档案卡建立和2017年土地报批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示范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协调示范区财政局筹措上缴自贸区杨凌片区范围内及周边1500亩报批土地的新增费,争取省政府审批。同时,围绕自贸区杨凌片区建设和发展,积极为自贸区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扩大自贸区发展空间;逐级签订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指标;完成斜上等8村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试点技术单位招标工作,争取启动实施。 三季度(共15分,每项5分)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核减杨凌永久基本农田指标1.4万亩,核减耕地保有量指标4.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为自贸区、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庄集群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落地创造条件;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到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组织实施斜上等8村农村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和测量。 四季度(共15分,每项5分) 围绕自贸区建设发展,重点做好项目用地清理、交付和供应工作。完成2017年度省级下达示范区避灾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完成斜上等8村农村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调查和测量,对成果进行内业审查和外业抽查,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 |||
部门单位 重点工作 (25分) | 一季度(共20分,第一项6分,其余每项7分) 完成杨凌示范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核查工作;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成2016年度监测图斑的核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启动实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的调查和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完成涉嫌闲置土地企业的全面摸排工作,并提出处置意见;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更新、上报工作;完成2016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 三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组件报批建设用地700亩;完成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并完成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任务;完成自贸大厦三楼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立统一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启动实施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警示约谈会议。 四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组件报批建设用地800亩;完成涉嫌闲置土地企业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完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的调查和处置工作;投资1800万元,实施完成五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000亩。 | ||
专项工作
|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保障性安居工程、防震减灾、安全生产、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公交优先发展、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政务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等10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 ||
创新工作 (消除薄弱) | 1.全力推进杨凌房地一体地籍调查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五泉镇和揉谷镇选取了8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村,推进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为农村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2.创新用地政策,助推杨凌现代农庄集群建设发展。完成杨凌一期农庄土地供应,完成杨凌二、三期土地报批和土地征收。3.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和程序,对个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查询等业务的,立等可取。4.加快推进“以税节地,以地控税“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示范区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征缴管理办法,建立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联动机制,把不按时缴纳税费和动工建设的企业纳入到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稳妥推进改变土地用途创新。制定印发操作实施细则,提升土地附加值和利用率,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 ||
追加任务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