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国土资函[2016]150号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申请启动揉谷镇陵东村三、四、五组
医疗补助费等四项社会保障的函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的安排,为保障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我局从2014年开始对杨凌大道项目、水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涉及陵东村三、四、五组集体土地进行了整组征收,土地征收工作已结束,土地已清理移交。现申请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启动医疗补助费、学历教育补助费、养老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和其他费用等四项社会保障,请予以批准。
附件:陵东村三、四、五组土地征收补充协议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6日
抄送:示范区被征地农民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