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启动杨陵街道办南杨村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函
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杨陵街道办南杨村杨扶路以西集体土地已征收完毕,从2014年上半年启动南杨村479.66集体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请予以办理。(测绘面积未分到组)
附件:1、南杨村土地征收协议及测绘成果
2、杨国土资发[2016]36号。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启动杨陵街道办南杨村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函
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杨陵街道办南杨村杨扶路以西集体土地已征收完毕,从2014年上半年启动南杨村479.66集体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请予以办理。(测绘面积未分到组)
附件:1、南杨村土地征收协议及测绘成果
2、杨国土资发[2016]36号。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