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中省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关政策,近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请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并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分为总则、入市主体、入市条件及方式、入市程序、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益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附则,共八章19条,3499个字。《办法》的正式印发,预示着杨凌示范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中省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关政策,近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请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并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分为总则、入市主体、入市条件及方式、入市程序、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益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附则,共八章19条,3499个字。《办法》的正式印发,预示着杨凌示范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