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示范区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非法收购的野生猴子一只,经鉴定涉案猴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
3月4日,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将救助的猕猴移交富平县中华郡虎园,为它找到了新家。
下阶段,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清风行动”,严查辖区内野生动物猎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近期,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示范区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非法收购的野生猴子一只,经鉴定涉案猴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
3月4日,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将救助的猕猴移交富平县中华郡虎园,为它找到了新家。
下阶段,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清风行动”,严查辖区内野生动物猎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